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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推进“民贸民品产业提升行动”,保障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按照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申报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24〕15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基本要求

一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二是具有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供应能力;三是经营规范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申报材料

具体事宜联系人:阿尔达克,联系电话:0906-6522193

三、工作要求

一是确保企业材料真实。县统战部、财政局和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企业申报和初审工作,将组织人员实地核查企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申报过程杜绝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情况出现。

二是按时提交企业申报材料。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委统战部。

联系人:阿尔达克,联系电话:0906-6522193

 

中共布尔津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