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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布尔津县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收费标准调整价格听证会第一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3 点击数: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布尔津县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收费标准调整价格听证会,对布尔津县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布尔津县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5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员33名,由以下人员组成:

1.人大代表2名,由县人大办推荐。

2.政协委员2名,由县政协办推荐。

3.消费者代表12名(冲乎尔镇2人、窝依莫克镇2人、也格孜托别乡2人、杜来提乡2人、阔斯特克镇2人、禾木乡2人),参加听证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县发展改革委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名额不足时,委托各乡镇推荐。
     4.相关领域专家1名,县发展改革委聘请专业人员。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它人员10名,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冲乎尔镇人民政府、窝依莫克镇人民政府、也格孜托别乡人民政府、杜来提乡人民政府、阔斯特克镇人民政府、禾木乡人民政府、司法局(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推荐1名代表。
     6.经营者代表8名(公司代表2人,线路车驾驶员6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4名。其中:新闻媒体记者1名(县融媒体中心),纪监人员1名(纪委监委),其他2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抽取确定。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布尔津县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
  2.热衷于公共事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较强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代表景区经营者真实的反映意见;
  3.对布尔津县农村道路客运事业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与义务

1.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2.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4.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
  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到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办公室报名(县政府综合楼一楼104室)。
  联系人:加尔恒古丽     联系电话:0996-6525358

特此公告!

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