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裕百丰”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公告
“中裕百丰”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为主办地依法立案侦查。为及时、准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开通“中裕百丰”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网上信息登记平台,面向全国集资参与人开展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适用对象及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向“中裕百丰”公司投入资金,并能提供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三、登记方式及内容
此次登记采用线上登记的方式进行,即通过登录“中裕百丰”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线上登记。
按照系统“平台操作指南”(“操作指南”附后)提示,逐项登记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及投资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合同(协议)、本金和利息收付凭证、资金交易明细、“中裕百丰”收款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等。
四、注意事项
(一)信息登记原则上应由集资参与人本人办理。对于正在服刑、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已死亡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由本人进行办理的,可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二)为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请集资参与人按本《公告》通过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登记。集资参与人(包括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应及时、全面、如实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一)集资参与人应当对自身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恐吓、阻止集资参与人报案和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请相关集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客观放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特别注意防范电信诈骗,谨记任何部门、机构或办案民警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布尔津县财政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中裕百丰”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