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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刘志飞(布尔津县政府副县长)

电话:09066524459

职责:布尔津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叶尔波拉提·白里克巴义(布尔津县水利局局长

电话:0906)6522131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赵金鹏(布尔津县津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电话:0906)6521259

责任人:尚春光(布尔津县禾润景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电话:0906)6325439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布尔津县供水工程

序号

水厂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备注

1

布尔津县津城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二供水厂)

赵金鹏

(0906)6521259

 

2

布尔津县山口河西自来水厂

赵金鹏

(0906)6521259

 

3

布尔津县冲乎尔镇河西自来水厂

赵金鹏

(0906)6521259

 

4

布尔津县冲乎尔镇河东自来水厂

赵金鹏

(0906)6521259

 

5

布尔津县也格孜托别乡克孜勒托盖村供水工程

赵金鹏

(0906)6521259

 

6

布尔津县也格孜托别乡克孜勒加尔村供水工程

赵金鹏

(0906)6521259

 

7

布尔津县杜来提乡额尔齐斯村玉什库木片区供水工程

赵金鹏

(0906)6521259

 

8

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哈纳斯老村水厂

尚春光

(0906)6325439

 

9

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哈纳斯新村水厂

尚春光

(0906)6325439

 

10

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禾木村水厂

尚春光

(0906)6325439

 

11

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也拉曼新村供水工程

赵金鹏

(0906)6521259

 

 

附件: 布尔津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