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民政局关于布尔津县人才交流中心法人登记证书及印章作废的公告
布尔津县民政局关于布尔津县人才交流中心法人登记证书及印章作废的公告布尔津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54321MJX482643D),自2024年7月登记设立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未按规定参加 2025 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该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先后通过电话、微信、上门送达、邮寄、网上公告等方式,通过其登记的住所和联系方式均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 “僵尸型” 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63 号)有关规定,该单位被列为僵尸型社会组织)。因该单位长期失联,无法正常履职,由其业务主管单位牵头组织清算,并代为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清算工作已完成,本机关已依法准予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因该单位相关人员长期失联,《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及单位印章无法收回。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现公告如下:布尔津县人才交流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以及该单位全部印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作废登记证书、印章开展活动均属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布尔津县民政局
2026年09月22日